工作假期申請須知懶人包

近年孻妹聽聞不少同事的弟妹,在完成大學或大專課程後,計劃透過參與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出國闖闖,見識一番。還記得當年孻妹畢業時,Working Holiday可以去的國家只有6個,今年已經增加到13個,孻妹都有些心癢癢,想辭職去番轉Working Holiday。

為提供本港青年人親身在外地生活及工作經驗的機會和擴闊其視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德國、日本、加拿大、韓國、法國、英國、 奧地利、匈牙利、瑞典及荷蘭政府分別簽訂工作假期計劃的雙邊安排協議。此計劃除了可增強本港與夥伴經濟體系的文化交流,亦可提升雙邊合作以及推動雙方的旅遊業與發展。

 

在工作假期計劃下,參加者可在東道經濟體系逗留一段長時間。參加者並可在逗留期間從事短期工作,及/或修讀短期課程(愛爾蘭除外),從而了解當地的文化及社會發展。本計劃旨在讓青年人透過在外地旅遊和工作,以獲取寶貴的人生經驗,從而加強其自信心、適應能力以及人際溝通技巧。至今已有超過85,000名香港青年參與計劃,從中得益。

 

工作假期計劃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申請時年齡介乎十八至三十歲;

‧在旅程中不攜同任何受養人;

‧必須通常居住於香港,並持有有效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出訪主要目的為旅遊;

‧必須持有回程交通票,或足夠資金以購買有關交通票;及

‧能出示經濟證明,顯示有足夠能力負擔在當地逗留初期的費用。

 

資料節錄自:勞工處網頁www.whs.gov.hk/tc/workingholiday-overseas.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