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醫保與危疾保之關係

「如果已買醫保,是否仍需投買危疾保﹖」今星期,保寶博士想同大家淺談醫保與危疾保的關係,大家概念清晰就可以知道如何互補不足了。

自願醫保計劃出台一個月,不少朋友趁機檢視自己的保單保障是否足夠。筆者近期最常被問到的是:「如果已買醫保,是否仍需投買危疾保﹖」首先,大家要釐清醫療保險與危疾保險屬兩種不同的概念。簡單而言,前者是當受保人患病時用於抵銷醫療開支,即針對受保人的住院及手術費用;而後者則一旦不幸患上保單列名的危疾,一般包括:癌症、心臟病、中風等,保險公司會提供一筆過的現金賠償,以支付出院後療養或生活開支,為受保人及其家人提供多一份保障。

 

醫保與危疾保互相補足

 

進一步說,醫療保險與危疾保能起互補作用。相對於付出的保費,醫保的槓桿比率其實相當高,例如治療癌症的費用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然而,如果有朋友只投買了危疾保,一心以為可用現金賠償抵銷醫療費用,除非投買的保額相當高,否則亦未必能應付龐大的醫療開支。因此,醫保與危疾保並非二揀其一的選項。要確保患病時不因財政困難延誤治療,投保人應先考慮購買醫保,保障入院及手術的開支;而危疾保險可視作一筆應急錢,如果受保人是經濟支柱,養病期間家人可能會頓失依靠,更需要一筆資金提供經濟上的支援。

 

實報實銷 VS 一筆過賠償

 

醫保與危疾保的最大分別在於受保疾病涵蓋面與賠償方式。顧名思義,危疾保是針對嚴重疾病而設的,受保疾病範圍自然不及醫保全面,保單會清晰列明那些危疾屬受保範圍。眾多疾病中,癌症是本地「頭號殺手」,一般在危疾保保障範圍內,由於癌症分有程度,不同的保險公司對原位癌(原位癌是早期的癌症,只停留在發現的部位而沒有擴散至鄰近組織。這種癌細胞不具入侵性或惡性,然而如未能恰當治理,則可能發展成惡性腫瘤。這也可稱為癌前病變)、較早期癌症的保障不一,購買時不妨仔細了解清楚各項條款,好讓自己有最全面的保障。另外,醫保是按醫療開支以實報實銷的方式賠償,而危疾則按投保額作一筆過或有條件地多次現金賠償,即使投保人買了大額醫保,亦不可代替危疾在關鍵時刻提供財政後盾的功能,解決現金流問題。

 

轉載自︰《保協經濟日報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