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的風險管理

早前政府因應社會事件頒布緊急法,社會上一度流傳保單失效的流言,而事實絕非如此。何解?下面就來拆解一下這個問題。

近月社會事件不絕,關於保險索償的討論隨之增加,如早前因政府引用《緊急法》會令保單失效的謠言,甚至有朋友擔心保險公司是否有足夠能力應付大量的索償個案。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保險業向來是經濟發展的重要防火牆,在風險管理上早已做足功夫,根基穩健。

 

保單屬商業合約 不會無故失效

 

早前有關政府引用《緊急法》會令保單失效的傳言,當時保險業界已澄清,保單屬商業合約,有關法案的執行並不會影響保單條款的落實,更不會凌駕保單的效力。每份保單的保障內容不一,並不可一概而言。舉例說,在社會事件中有店舖被波及受到破壞,如果該店投買的保險列明保障惡意破壞或因暴亂引起的損失等,即可申請理賠;反之,如果保障條款沒有該保障事項,就自然不獲賠償。因此,並不存在政府實施某條法案就會出現保單失效的情況,至於社會事件的性質是按客觀準則釐定,並非由保險公司單方面作出判斷。

 

保險公司再保分攤風險

 

有朋友擔心保險公司面對大量索償時,會否出現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香港保險業界的質素達國際水平,根基穩健,而現行法例對於在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公司,需備有充足的償付準備金有嚴謹的要求。隨着監管機制日趨完善,相信本港保險界有能力處理各類危機。再者,保險公司的專長就是風險管理,如果公司承保風險過高,資本上未能滿足監管機構要求時,保險公司會透過「分保」或稱「再保險」將有關風險分攤出去。所謂再保險,可簡單理解為「保險的保險」,是保險公司為對沖業務風險而購買的保險,以進行適當的風險轉移,雙管齊下,為客戶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資料由「保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