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保單條款──不能作廢條款(1)

由於大多數人壽保險,生效咗一段時間後,就會累積到「現金價值」。咁「不能作廢」條款(Nonforfeiture Provision)就發揮作用了,份保單喺收唔到保費情況下,依然不能作廢!

「不能作廢」條款咁厲害?咁其實係咩嚟呢?

 

眾所周知,大部分保單係需要定期供款嘅,而供款必須於到期後嘅寬限期內繳交,否則,我哋會理解為份單將會失效(Lapse)。

 

但原來,如果真係收唔到客人保費,保險公司係有權將客戶嘅現金價值用嚟交保費,直至用完為止,喺咁嘅情況下,保單將保持全額有效。此舉係為咗保障客戶,避免因疏忽遲交保費,而引致失去保障賠償。

 

咁反過嚟講,咁如果客戶真係想取消份單,就必須主動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公司用哂個客嘅現金價值去交保費,客就攞唔返自己期待嘅儲蓄喇。

 

至於仲有冇其他處理選項?下回再分解。

 

記住以各保險公司條款為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