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源富雙月號 Insurance & Financial Planning 2017 Ju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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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討論 8
JAN / FEB.ISSUE 2018
徵費支持保監局獨立運作 宣傳徵費新安排
鑑於保監局預計於營運初期將錄得赤字,所以政府已向該 當然,除了保費徵費外,保監局亦會收取保險公司授權費
局撥款4.5億港元,並將於2018-19財政年度,再向立法會申 及年費、中介人牌照費及向特定服務使用者收取訂明費用。其
請撥款2億港元,以支持該局初期的營運開支。 中有關中介人的收費,將於2019年中實施法定保險中介人發
不過,長遠而言,保監局作為獨立監管機構有必要財政獨 牌制度之後5年內獲豁免,即2024年才正式實施。
立並收回營運成本,因此,《保險業條例》(第41章)授權 為了讓投保人明白保費徵費的新安排,梁志仁指出,自去
予保監局,向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收取各項費用,並向投保 年第4季開始,保監局已用不同途徑,進行廣泛宣傳,包括透
人收取保費徵費。因此,保費徵費可說是支持保監局運作的主 過電視、電台、宣傳單張、網站及其他網上平台等。「此外,
要收入之一。 保監局亦會透過各保險公司及業界團體,把保費徵費的簡介分
發予投保人士。」
保險公司、中介人亦須繳費
▲ 梁志仁表示,保費徵費將用作保監局的日常運作,提升保險業
「其實,政府數年前在籌備成立保監局時,曾委託顧問研 的規管,以及為投保人帶來更佳保障。
究保監局的財務安排。」梁志仁透露,當時的顧問參考了一些
海外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的做法,建議保監局的收入,大約
70%應來自保費徵費,由保單持有人支付;而30%則來自保險
公司授權費、保險中介人牌照費,以及使用者服務費等。
梁志仁表示,政府亦認同有關建議,認為此舉既顧及收費
對業界可能造成的財政負擔,也確保保監局有穩定的收入來
源,長遠達致財政自給自足的目標。「投保人繳交的保費徵
費,將用作保監局的日常運作,提升保險業的規管,以及為投
保人帶來更佳保障。而保監局亦會審慎運用財政資源,確保所
有開支用得其所。」
所有保單都被徵費?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於2018年1月1日 保監局會透過保險公司收取徵費;投保人在繳
起,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徵費。 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徵費。不過,由於海運、空
根據法例,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險及一般 運及貨運業務的流動性大,因此法例參照國際的慣
保險(包括醫療、旅遊、汽車、財產及家居保險) 常做法,豁免相關保單的保費徵費。同時,法例亦
的保單均屬徵費範圍。 豁免專屬自保保險及再保險保單的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