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寶達人】保費融資內容澄清

之前《監管機構出手+加息夾擊 保單融資末日到來?》篇文一出,估唔到都有幾大迴響,收到唔少來自業界甚至監管機構嘅意見。

上次篇文章嘅內容,係因應保監局於2022年4月1日發表關於保費融資嘅《通函》,再集合咗多位大隊長嘅解讀同所見所聞,可能有啲嘢表達得唔夠清晰,特別今次另寫一篇作出澄清。

 

第一點要澄清嘅係物業資產計法,保監局發表嘅《通函》只提及在評估及核實客戶以保費融資方式購買保單嘅負擔能力時,客戶嘅自住物業一般唔應該被納入為考慮。唔係話所有物業都唔計,如果客戶有第二層樓揸手情況會有唔同,但實際點樣計算資產,就視乎個別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機構嘅具體要求。

 

由於《通函》亦無話明點樣去計算客戶資產,所以文章入面指「但要計,就要將物業市值除二,減去餘下按揭金額,之後再除二,咁基本上都無乜剩」,只係因為有大隊長分享佢哋公司採用以上嘅計法,唔代表監管機構有咁嘅指引。

 

另外,喺保費融資成個流程入面,銀行負責批核貸款,保險公司就負責批核保單,保險中介人喺過程中為客戶提供相關嘅服務。當然,保險公司同保險中介人喺從事任何保險業務(包括涉及保費融資業務)時,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平待客」原則,確保任何向客戶提供嘅建議都適合有關客戶,以保障客戶利益。同埋喺評估客戶繳付保費嘅能力同意願時,必須考慮客戶資金來源,確保其能夠負擔整個繳付期內的保費。

 

如果客戶表明有意使用保費融資,保險中介人就更加要向客戶索取有關保費融資安排嘅利息、金額、還款期同違約後果等資料,確保客戶負擔得起由保費融資衍生嘅額外支出,再將評估結果交畀保險公司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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