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寶達人】使用虛假學習證書 禁止重投業界三年罰得重唔重?

如果有留意開保監局嘅監管資訊,耐唔耐就會見到有保險中介人用虛假學歷證書被處罰嘅消息公布,通常以有關人士被禁止申請成為持牌人士兩至三年作結,咁樣究竟有冇阻嚇作用呢?

 

 

使用虛假學歷證書究竟有幾嚴重?作為參考,根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製造、使用或管有虛假文書或虛假文書的副本,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虛假學歷證書可視為虛假文書嘅一種,如果認真執法,都咪話唔大鑊。

 

所以保寶達人就覺得,如果只係禁止提交虛假學歷者重投業界兩、三年,阻嚇作用好有限。首先,提交虛假學歷嘅人,通常係近幾年入行,喺入行冇耐就被揭發,對佢哋來講損失未必太大,做唔到保險大不了咪轉行。對於根本冇打算回歸保險業嘅「前代理」,就算禁幾多年都唔當一回事。

 

另外,連最低學歷要求都冇嘅人,好大可能之後都唔會符合到。用得虛假證書,即代表未符合成績要求。當然呢兩三年佢可以自修報考DSE,或者讀一啲認可課程獲取合資格學歷,但讀書要唔少時間同精力,要令一個成績差嘅人,扚起心肝讀書唔係咁容易。

 

環顧呢幾年嘅虛假學歷個案,好多時都唔開名,加上除咗禁止重投業界罰則之外,並冇罰款之類嘅其他代價,所以唔打算入返行的話,好似做錯事都冇乜後果咁。

 

當然,使用虛假文書達到個人目的,對於講求道德誠信、涉及大額資產嘅職業,絕對係難以接受。不過,相信每個個案情況都有啲唔同,保監局相信對呢類走精面嘅人係有自己嘅睇法,罰幾多年,或者告定唔告,相信係有一套自己嘅標準。

 

事實上,喺2019年9月生效嘅新持牌保險中介人規管制度下,喺申請牌照或認可時向保監局提交虛假資料,屬刑事罪行。任何人士干犯和被裁定有關罪行,將可被處最高第5級罰款和監禁6個月。早前保監局高層就放風,話今年內將會有刑事檢控嘅個案出台,會唔會就係關於虛假學歷,用來提升阻嚇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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