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有規範 按您需要安心揀

醞釀多年的「自願醫保」計劃(Voluntary Health Insurance Scheme, VHIS)計劃終於在今年4月1日推出市場。究竟這個由提倡、草擬到正式推出花近10年的計劃,如何進一步加強大眾的醫療保障呢?

回顧「自願醫保」計劃的發展歷程,可追溯至2010年政府提出相關構思,冀透過鼓勵市民購買醫保,調整公私營醫療服務的平衡。2014年,政府再推出諮詢文件,就個人償款住院保險引入規管機制建議;至2017年,醞釀近10年的「自願醫保」計劃終於推出諮詢報告,並於今年4月1日推出市場。

 

冀紓公立醫院壓力

 

政府推出「自願醫保」計劃,目的不只是為提升住院保險產品的保障水平,更期望藉計劃為市民提供多一個選擇,推動他們透過住院保險而使用私營醫療服務,長遠可望減低公立醫院壓力。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自願醫保」計劃的目標,是讓巿民可以「安心揀」到「有規範」的保險產品,所以計劃的宣傳口號亦定為「有規範 安心揀」。

 

按照計劃規定,參與「自願醫保」計劃的保險公司,即「自願醫保」產品提供者,除須提供由食物及衞生局認可,並符合計劃最低要求的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產品(下稱「認可產品」)外,更要遵守涵蓋銷售、推廣、處理投保申請及售後服務等的實務守則。

 

「標準」「靈活」供選擇

 

目前,「自願醫保」計劃設有兩類「認可產品」供市民選擇,其中「標準計劃」乃按「自願醫保」的最低要求(見表1)提供標準化的基本保障,包括最低保障範圍及保障額,而且其條款及保障均須劃一;至於「靈活計劃」則在保持標準計劃的保障之前提下,提供較高的保障選項,以滿足不同人士的需要,而該附加保障同樣受食衞局發出的相關規則限制。

 

現有25間保險公司參與

 

隨着「自願醫保」計劃今年正式推出市場,截至4月1日,市場上共有25間保險公司參加計劃,並提供共24款「標準計劃」產品和13款「靈活計劃」產品供市民選擇,前者的平均保費約為4,000港元。所有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必須考慮年齡介乎15天至80歲香港居民的投保申請。

 

惟最終承保與否,則須由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按照「自願醫保」計劃下的實務守則所訂定的原則,經公平而合理的核保程序後作出決定,相關保險公司有可能拒絕市民的投保申請。

 

1  認可產品最低要求

 

1. 標準的保單條款及細則、最低保障範圍及保障額

2. 保證續保至100歲
此保證不會因投保人於保單生效後的健康狀況變化而有所改變。

3. 不設「終身保障限額」
直至投保人年滿100歲,其保障不會終止。

4. 21日冷靜期
投保人可享有21日冷靜期,期間可取消保單並全數取回已付保費。

5. 保費透明度
投保人可透過保險公司網頁及自願醫保計劃的官方網頁,査閲所有認可產品的保費表。

6. 保障範圍擴展至:
A. 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申請人在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現時一般不獲保障。認可產品則由保單生效後第4年起提供全面賠償(即100%償款)及在首3年的等候期,提供部分保障(即首年不獲賠償、第2年可獲25%償款、第3年可獲50%償款)。
B. 先天性疾病治療──保障範圍包括投保人於年屆8歲後,出現或確診的先天性疾病的檢測及治療。償款安排與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相同。
C. 日間手術──保障範圍包括以非住院期間(例如診所或醫院日間診療中心)進行的外科手術(包括內窺鏡)。
D. 訂明診斷成像檢測──保障範圍包括在住院期間或門診進行的電腦斷層掃描、磁力共振掃描及正電子放射斷層掃描,而投保人需分擔30%的共同保險費用。
E. 訂明非手術癌症治療──保障範圍包括放射性治療、化療、標靶治療、免疫治療及荷爾蒙治療。
F. 在本港醫院進行的精神科治療──保障範圍包括在本港住院期間接受的精神科治療。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自願醫保計劃網站)

 

Q:坊間與醫療相關的保險產品眾多,「自願醫保」計劃涵蓋哪些醫療保險?

A:根據「自願醫保」對醫療保險的定義,為自己及家人購買屬償款性質的個人住院保險,即屬計劃涵蓋的保險。「自願醫保計劃」並不涵蓋非住院醫療保險(例如門診服務)或非償款性質的醫療保險(例如住院現金、危疾現金保險);或屬於由僱主為僱員購買的團體保險。

 

Q:認可產品的保費如何訂定?

A:食衞局不會規管認可產品的保費。但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需公布其「認可產品」的保費表以方便消費者查閱和比較。此外,保險公司可能在續保調整保費,但調整幅度必須與市民購買的保險產品内,同一年齡、性別群組的其他客戸相同,防止保險公司對投保人作出不公平對待。

 

保費不是唯一重點

 

除了上述的保障特色外,為了鼓勵更多市民參與計劃,政府還為「自願醫保」計劃加設退稅機制,受保人若為自己及指明親屬繳付保單保費,可作稅務扣減。每名受保人的最高保費扣除額為8,000港元。指明親屬的數目不設上限;每名受保人的保單數量亦不設上限(見表2)。政府估計,「自願醫保」計劃推出首2年有100萬人投保,當中包括由現有醫保轉投至新計劃。

 

儘管「自願醫保」計劃正式推出市場,但無論對保險公司或市民而言,兩者均屬自願參與性質。因此,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可同時提供「認可產品」及非自願醫保計劃的住院保險產品供市民選擇;市民亦可因應個人或家庭需要,自由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即使「標準計劃」的內容、條款、保障範圍大致相同,但市民在選購相關產品時亦不應把保費高低視為選購醫保時的唯一指標,因為部分保險公司可能為配合推廣策略而將保費降低,但假如該公司的「風險池」承保人數較少,當日後索償人數及金額增加,保費便可能有大幅加價的壓力。此外,假如最終參與「自願醫保」計劃的投保人數較預期少,變相攤分風險的人數亦相對減少,同樣可能會導致保費大幅增加。

 

因此,在選購醫保時,大家仍要留意保障範圍及保額是否符合個人需要,並考慮相關保險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如專業建議、索償程序等是否全面和便利。

 

慎選醫保 各適其適

 

值得留意的是,「自願醫保」計劃雖然把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納入為「認可產品」的最低要求,但對「已知的」疾病還是需要核保的。自願醫保只保「未知的」已有疾病,而對「已知的」疾病則仍要核保。因此,市民若早已購買了個人醫保,但其後才確診患上新症或危疾,便不宜因稅務優惠而貿然轉保,否則,屆時可能新舊兩份保單均不受保,最終得不償失。

 

此外,「自願醫保」計劃雖然在「標準計劃」外提供「靈活計劃」供市民選擇,但其實市場上也有不少個人醫保產品,部分保費可能較低,而部分的保障可能更高,對於期望獲得更高保障,如尋求高端醫療方案的人士,坊間的個人醫保產品或者能為他們提供更適切的選擇。

 

「自願醫保」與一般醫保始終各具特色,例如前者受政府認可、較標準化,而且可享扣稅優惠;至於一般醫保的保費與保障範圍則較具彈性,往往能為投保人提供更全面貼身的保障。假如大家了解相關詳情後仍難以自行決定,最理想的做法是尋求保險理財顧問的專業意見,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合適的醫保。

 

Q:非香港居民可否投保認可產品?

A:非香港居民也可投保「認可產品」,但受保人必須為香港居民,有關保單方可申請稅務扣除。而保險公司可根據其業務常規,自行決定是否接受非香港居民為受保人之投保申請。

 

Q:如何把現有的醫保轉移至認可產品?

A:若市民投保的保險公司已參與「自願醫保」計劃,保單持有人可獲得一次機會,選擇將他現有的個人償款住院保險轉移至「認可產品」。保單轉移的時間可能取決於現有保單的續保周期或該保險公司提供的安排。

 

表2  投保人可節省税款

 

保單持有人
受保人
已支付的年度保費
合資格的保費
(上限為毎名受保人$8,000)
節省税款
(假設税率為17%)
投保人
投保人
$5,000
$5,000
$850
配偶
$7,000
$7,000
$1,190
母親
$9,000
$8,000
$1,360
兒子
$3,000
$3,000
$510
祖母
$12,000
$8,000
$1,360
總數
$36,000
$31,000
$5,270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自願醫保計劃網站)

 

我需要自願醫保嗎?

 

已有個人醫保人士

對於已購買個人醫保的人士,宜先檢視自己的醫保方案,並比較現有醫保與「自願醫保」的保障範圍和特點,再考慮是否需要調整現有的個人醫保,或把現有保單轉移至「自願醫保」計劃下的「認可產品」。如有需要,可徵詢保險理財顧問的專業意見。

 

未有個人醫保人士

醫療保障與每個人息息相關,不想日常生活受突如其來的事情,如患病而影響生活質素?未有任何個人醫保的人士,宜先了解並比較一般醫保與「自願醫保」的保障範圍和特點,並因應個人需要,考慮投保合適的醫保產品。

 

只有團體醫保的人士

即使任職的公司有為大家提供團體醫保,但假如遇到裁員、離職或轉工,該團體醫保並不會再為大家提供保障。如果在這段「真空期」患上大病需要治療,便有可能需要動用個人積蓄。此外,一般團體醫療保障額相對較低,未必能應付全數的醫療開支。因此,即使擁有團體醫保的人士也應檢視該保障是否足夠,若有需要應多購一份個人醫保。

 

「標準計劃」與一般醫保主要比較

 

「標準計劃」
一般醫保
終身保障限額
沒有
保證續保
保證續保至受保人一百歲
視乎保單條款
最高賠償限額
以每保單年度計
(最高$42萬)
以每項傷病計
先進診斷成像檢測
包括住院及門診賠償,設30%共同保險
只包括住院賠償,於住院雜費中賠償
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
首個保單年度0%;第二個保單年度25%;第三個保單年度50%;第四個保單年度或之後100%
有可能不作賠償
稅務扣減
沒有

 

(資料由香港經濟日報提供)

 

 

轉載自︰「保協」雙月刊《源富》